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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赔偿

咨询人:worth1982时间:2015-12-10 20:38:20浏览量:3782
想咨询一下:我2012.12.20日左右与公司签订3年的劳动合同,现在快到期了,公司不续签,说赔偿3个月赔偿金!但公司是有13薪和年终奖(1个月左右工资),公司不给付--理由是:虽然劳动合同上注明了这两项,但公司有个员工手册上说必须当年12.31日在职才能领取! 但我第一年入职,那十几天也没13薪和年终奖;现在虽然整整干满3年了,但又差十来才能满足12.31在职条件!这个明显是不公平的啊!--另外,现在公司有裁员的,其待遇都比我这种好。赔偿N 1,而且第二天就可以不上班了!


13薪和年终奖的事,司法实践中多数会按员工手册规定执行,所以你想拿到这两笔钱确实有难度。对补偿金标准问题,法律规定确实是裁员有N 1,但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就是N。你们公司的做法不能说违法或错误。

回复时间:2015-12-14 12:34:44    回复律师:劳悦律师     咨询热线:13524488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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