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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用人单位赔偿项目?受伤期间,工资正常支付吗?

咨询人:雪海如初时间:2015-12-12 13:51:42浏览量:3715
爸爸今年44岁,8月20号在上海工地上上班时受伤,鉴定结果为九级工伤,老板说买的社保,全部是保险公司赔偿,他只给一万,作为第二次手术的费用,我了解到用人单位应该赔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上海六个月的平均工资】这样对吗?还有什么是用人单位赔偿的?另外受伤期间工资照常发,这个钱是保险公司给还是用人单位?受伤期间的标准是什么样的?住院日期到出院吗?还是其他的标准?


6个月社平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需要离职后才能支付。用人单位赔偿的是工伤住院期间的伙食费、交通费、护理费及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工资按受伤前12个平均工资计发,停工留薪期的终止日期是鉴定结论作出之日或复工上班之日或工伤医疗机构建议的休息终止之日。

回复时间:2015-12-14 12:46:21    回复律师:劳悦律师     咨询热线:13524488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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