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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前法务负责人:如何解决创业公司法务之痛?

文章来源:南极圈作者:赵小彬时间:2016-04-27 21:18:28浏览量:2242
摘要:微信平台的规则是如何建立起来的?随便找个律师就能规避运营风险吗?Ulegal(有法务)创始人告诉我们,创业者,需要一个懂互联网业务的法务,才能真正解决创业公司运营中的法律风险。那什么是懂互联网业务的法务呢?

  Ulegal(有法务)创始人赵小彬,本科研究生都学的法律,学法学理论、法哲学,毕业之后做了四年律师,然后去了腾讯,曾是微信业务的法务负责人。在腾讯做了四年之后出来创业,创办了有法务,致力于帮助创业公司提供法务方面的解决方案。以下为其主要观点和经验的干货分享:

法律意见书是绝对正确的废话

  在律师事务所接触客户的时候发现两个问题:

  一、律师接的单普遍很散,内容杂乱无章,很难接触到真正了解行业情况的客户;

  二、律师一般很难帮到客户,服务其实是很浅的,你有协议,我帮你起草一下,你有诉讼,我帮你打一下,但很少能切入客户的商业逻辑里面去。

  只有当法律嵌入客户所在体系里去运转的时候才有意义。如果我给你一个法律意见书,每一个都是逻辑非常严谨的句子,但如果没有实质性的帮助,就只是绝对正确的废话。怎么才能解决企业最根本的问题呢?之后在腾讯的工作,给了我启发。

任何商业的东西里面都是一套规则

  进了腾讯之后发现,企业内部会有一套自己的运作机制。其实法律最核心的价值不在于法律条文,而在于帮助你制定规则。

  法律本身是一个很完美的规则体系,它为商业的规则提供支撑。所以我现在创业的口号就是:任何玩法都是一场规则的游戏,任何商业的东西里面都有一套规则。

  比如说创业,创业早期股权分配,其实就是规则。我们两个兄弟关系好,一起做生意,做了半天发现什么也没有谈,什么也没写,这时候就会有争议。规则的价值在于避免以后你们因为股权的分配而产生争议,甚至停掉整个项目。

  这就是我在腾讯工作时候的一个感受,对于商业来说,法律是一个工具,解决业务之间的风险,把规则厘定清楚,避免以后产生争议,根据法律已有的规则去指导商业逻辑里面的规则体系。

不懂商业的法务很难真正帮到企业

  另外一个体验是,一个公司里最核心的是商业运营,法律、财务、人事等一般都属于辅助。一个法务如果不懂商业这条主线,是很难帮到企业的,也就摆在了次要位置。

  全国有很多的律师,深圳也有很多的律师,腾讯这么大的体量完全可以找全国最厉害的律师,但是最核心的痛点是找不到真正懂互联网的律师。

  只有懂了这个行业之后,才能够帮助行业去指定规则。所以说,我们把自己定义为懂互联网行业规则的一群人。

在互联网行业做规则是一项创造性的工作

  互联网是一个需要探索的新领域,很多东西以前没有规定,相关法律也相对滞后,这时候行业的规则就意义更大,因为这是在帮助行业去创造新的规则。

  比如说打车,滴滴出来之前大家都不知道怎么玩,乘客、车主、平台,这个规则怎么制定,风险责任怎么分配?这就是法律,相当于帮助这个行业立法。当然除了这个行业之外还有很多,比如携程、去哪儿、饿了么公司。

  为什么我们定义为互联网行业的呢?因为互联网行业是很前卫的,它永远在新的地方,这块儿法律价值最大。这个行业没有规则,大家都在探索,这是个创造性的工作,没有规则可循。我们做创造性的工作,永远在新的领域里面,这是我们最大的价值。

微信媒体平台规则的搭建

  2011年刚去腾讯的时候,我主要负责腾讯qq研发院的业务。研发院都是新产品,新产品都必须配备新规则;后来得到一个契机,负责了微信的业务,一个人从零开始,直到打造出一个法务团队。

  微信有很多新的项目、新的商业模式、新的功能。在这些项目的新尝试、新探索的过程中,我发现规则的价值非常大。

  比如说公众平台,最早的时候叫微信媒体平台。一开始的时候大家都在问我这个规则如何搭建,比如媒体在里面发布一些违法的内容,甚至政治敏感内容,我们应该怎么办?这里面就需要进行一些运营规则和平台协议体系的搭建,界定各个方面的责任。

微信服务平台规则的搭建

  后来做服务,典型案例就是招商银行。这个案例的规则体系就是我来打造的,协议是我起草的,招商银行进来之后提供银行对接的服务。

  招商银行这个服务商作为一方,银行客户和注册用户作为一方,平台作为一方,三者关系如何协调,在协议里面怎么解决权力和责任的分配?这就是一个挑战。如何让权责对等,每个人承担自己应该承担的一部分责任,这三个角色如何制定一个游戏规则?你会发现一整套游戏规则的方案。

规则的搭建是方案,协议交互等是载体

  游戏规则的制定是一个法律的思维模式,而用户协议只是一个载体。

  载体不单单是我们看到的协议文本,交互文案本身也是一个载体,交互确认等流程也是一个载体。比如说隐私如何勾选,下一步如何去设置,是默认勾选、单独勾选还是强制勾选?这就是一个法律问题,用户选择权的问题。是完全选择权、主动选择权、被动选择权,还是不得不选的?

  我们的核心是规则的搭建,是个方案,至于这个方案的载体是什么,那是之后的事儿了。

为什么互联网公司需要做规则搭建?

  “规则搭建”这个服务并不是只有大公司才有需求。互联网行业有两个特色:

  第一,它的东西一发出去就很难被改回来,可以无限备份、可以被截图,无线复制、无限传播,证据被永远保留;

  第二,互联网发展速度非常快,等你到了A轮再去解决这个问题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因为你的平台到了这个量级,已经很难再改了,竞品已经很关注了,你之前的东西很有可能已经有了留存。

  比如说315曝光饿了么黑作坊的问题。饿了么有没有尽到审核商家的责任?出了问题,作为平台方能不能追责到商户、能不能赔偿给客户?这就是规则。

  如果出了问题,我们可以告诉媒体,这些东西以前我们都有清楚的规则制定,并且严格按照规则去执行,我们尽到了平台应有的责任,这时候就有理有据。

  但是如果在此之前什么都没有做,等到事情发生之后再去制定规则,或者改一下规则,那就是公关危机了,该公司的估值就有可能掉下来。

目前创业的项目和未来规划

  回到创办有法务的初衷。我们做的是生命周期的服务,从创业公司谈起,种子轮融资、股权设计、合同设计,到A轮的时候竞品开始关注你了,产品的问题变得越来越重要,因为如果你不关注产品,别人找你产品漏洞就能搞死你,这时候就必须把规则体系搭建完全。

  到了B轮c轮以后基本公司就需要一个法务了,这时候我们派一个法务给你,我们最懂法务,知道什么样的人能给你的企业带来帮助。

  再回到律师行业,因为大量的律师的工作是重复性的,大量的模版是重复的,大量的合同是重复的,所以我们也在研发一个系统,希望把已有的、重复性的的东西系统化,在未来能帮助到整个行业,降低劳动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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