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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请法律顾问才是企业最好的投资

文章来源:互联网时间:2016-08-16 21:34:18浏览量:2486
摘要:法律顾问不仅仅是风险防控,而是集扁鹊大哥、二哥和扁鹊于一身。聘请法律顾问,是企业最好的投资,是企业绝不会后悔的决定。

  很多企业家认为只有赚钱才是王道。著名管理学教授沃伦·本尼斯说:“企业需寻找风险最小、收益最大的战略性投资”,企业有很多种投资选择,其实聘请法律顾问为企业保驾护航才是企业最好、最安全的投资。

  很多时候,企业凭借长期在第一条路上走,慢慢地积累了很多有形财富。但就算金山银山,没有法律顾问的保驾护航,一旦出现风险,最后也只能悄然流失甚至拱手让人。

  一个大家耳熟能详的故事。魏文王曾求教于名医扁鹊:“你们家兄弟三人,都精于医术,谁是医术最好的?”扁鹊:“大哥最好,二哥其次,我是三人中最差的一个。”魏王不解:“那为何你最出名呢?”扁鹊解释说:“大哥治病,是在病情发作之前,那时候病人自己还不觉得有病,大哥就手到病除铲除了病根,但人们不知道他在给别人去除预先的病灶,所以他的名气无法传出去;二哥治病,是在病初起之时,症状尚不十分明显,二哥就药到病除,大家总以为他能治的是小病,因此只能闻名于乡里;我治病,都是在病情十分严重之时,病人痛苦万分,病人家属心急如焚。此时,他们看到我在经脉上穿刺,用针放血,或在患处敷以毒药以毒攻毒,或动大手术开膛破肚,使重病患者被治愈,所以我名闻天下。”魏王大悟。

  这个故事的道理很简单,事后控制不如事中控制,事中控制不如事前控制。可惜大多数企业家均未能体会到这一点,等到错误的决策造成了重大的损失才寻求弥补。更多的时候是亡羊补牢,为时已晚。

  为什么企业一直没发展?因为舍不得钱,随波逐流,不思上进,目光短浅。企业家往往会有很多理由,处于矛盾之中。如:

  法律顾问不能为企业创造价值——错。企业请法律顾问的价值便在于以防为本,以治为重,以惩为要。以防为本,像扁鹊长兄一样明察秋毫,把各类案件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防范于未然;以治为重,像扁鹊次兄一样初病防变;以惩为要,像扁鹊一样对已发作之病敢于动手术、下猛药,对各类纠纷及时处理。

  法律顾问的费用太高——错。很多企业会请保安负责看守有形财产,以免有形财产的丢失,每个月几千元;而法律顾问就好似企业无形财产的守护者,一年几万元的法律顾问费仅仅和保安的水平一般。

  我们企业没有钱——错。不是没有钱,而是没有赚钱的脑袋。不论大企业小企业,会没有钱吗?有,但花在别的地方了,花在没有回报的事情上,没有实现价值最大化,所以就这样周而复始,没有远虑,得过且过。

  我们企业不用钻法律空子——错。法律顾问不是帮企业钻法律空子的。许多企业家认为,企业之所以聘请法律顾问,就是因为律师懂法,可以帮助企业钻法律空子。其实这种认识是非常错误的。律师的作用是是协助企业合法经营,而不是帮助企业钻法律空子。如果企业一心只想钻法律空子,最终只会自投法网。

  我考虑考虑——错。请吧是笔大支出,不请吧好不放心!一想现在企业运作挺不错,还是暂时不用法律顾问了!又一想还是算了,保护现有财产是件大事。但是,这钱挣的也不容易!想着想着天都黑了,以后再说吧!然后以后又因为以上12345点,犹犹豫豫,最终让企业耽误了很多时间,还是一无所获。

  一位哲人曾说,人生发达有三条路,一是有本事让别人成为你的心腹知己,二是有本事成为别人的心腹知己,第三条路就是绝路。同样,企业发达也有三条路,一是员工为企业创造业绩让企业实现实际财富的创收,二是保护企业隐性财产不致流失为企业创造无形价值,第三条路也是绝路。

  看看为什么别的企业制度完美,运作顺畅,员工充满活力,业绩上亿,极少纠纷;而自己的企业制度老化,运转不灵,员工懈怠,业绩不佳,面临重重困难。想想怎样突破,改变企业命运,让企业走向成功。

  法律顾问不仅仅是风险防控,而是集扁鹊大哥、二哥和扁鹊于一身。聘请法律顾问,是企业最好的投资,是企业绝不会后悔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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